關于南匯錦園3、4幢159室等3宗商業用房公開招租公告
2020/01/19
本次公開招租的南匯錦園3、4幢159室等3宗資產,為即將到期的在租房產(資產基本情況如下表):
序號 |
建筑物名稱 |
建筑 面積 (M2) |
規劃功能 |
單位租金(元/M2.月) |
總租金(元/年) |
租賃期限截止日 |
競價 保證金(元) |
產權情況 |
1 |
南匯錦園3、4幢159、158-3、107-3室 |
157.03 |
商業 |
42 |
80000 |
2024.7.18 |
24000 |
一、本次南匯錦園3、4幢159室等3宗商業用房公開招租項目經溫州市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投資有限公司領導班子決議通過。
二、本次項目租賃價格經有資質的資產評估有限公司評估確定,并報溫州市城市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備案。
三、承租人基本條件
1.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良好的財務狀況和支付能力;
2.為自然人的,自然人應當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3.為企業法人的,法人代表或控股(最大)股東要為合同履約承擔連帶擔保責任;
4.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四、本公開租賃相關事項:
1、租金:年租金的市場評估價為首年租金的競價底價,以競價成交價為首年租金。第二年起租金在上一年的基礎上每年遞增3%。
2、標的物現狀:(1)標的物已竣工備案,已辦理房屋不動產權證,面積以不動產權證面積為準。(2)競得后出租人不參與處理承租人與小區業主、業委員、物業等關系,由承租人自行解決處理,并履行小區物業及業委會的管理公約,相關風險承租人參與競價時請做充分考慮。標的物狀況以現狀為準,競價者應實地踏勘并充分了解本宗租賃房產的現狀情況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后,再參與競價會,參與競價會的即表示認可本宗租賃房產的現狀,并保證不會以此為由向出租人提出任何主張;同時競得人自行辦理工商、消防等經營事務涉及的相關審批手續,相關費用由競得人承擔。對于可能潛在的問題與風險均由承租人承擔,并放棄索賠權。
3、履約保證金及支付方式: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首年租金的30%作為履約保證金(取整數),并在簽訂《房產租賃合同》前付清。租賃合同終止,承租人結清各項費用、騰空房產并經我公司方查驗各項設施完整無損后履約保證金無息退還。
4、其它費用:租賃期間的物業管理費、衛生費、治安費、水電氣費等費用均由承租方負責。
5、招租標的物交付使用以移交時的房屋現場現狀為準(即原承租人騰空后移交使用時的租賃房產現場現狀),競得人須按照規劃設計用途,合法經營,租賃房產不得轉租。
6、此公開招租項目公告期限至2020年2月5日15點止,意向承租人在此期間到匯車橋路南匯錦園3幢210室寫意向承租人報名表及簽收招租須知,并繳納競價保證金。開戶行:華夏銀行人民中路支行;賬號:4270210001808100028602;戶名:溫州市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投資有限公司(招租保證金為首年租金評估價格的30%),繳交招租保證金后,以底價承租,并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1)公告期內如只有一個意向承租人報名,可按不低于競價底價的報價直接競得。
(2)公告期內如有兩位及以上意向承租人報名競價的,意向承租人于2020年2月6日參加招租競價會。
①標的物由原承租人競得的:原承租人要在競得成交之日起10日內簽訂《房屋租賃合同》,繳清首年租金及履約保證金,租金從原合同屆滿次日開始計算,競價保證金沖抵租金和履約保證金。
②標的物由其他意向人競得的:
原承租人須在原合同到期日內騰空交還房產,并結清租金及相關費用。若在原合同到期日內未騰空交還房產的,過渡期間租金以原租賃合同最后一年的租金與重新招租成交租金按就高原則,以實際使用天數2倍結算租金。
競得人要在競得成交之日起10日內簽訂《房屋租賃合同》,繳清首年租金及履約保證金,租金從收到《租賃房產移交通知書》第10日的次日開始計算。
8、本公告未盡事宜,在《招租須知》和《報名確認書》中明確。 如認為本公開招租項目有違反租賃管理辦法及其他國有資產管理相關規定的情形,請向紀檢監察部門投訴。業務聯系電話:88618152,紀檢監察電話:88568927。
特此公告
溫州市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投資有限公司
2020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