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盈公寓非居住用房租賃到期公開招租信息公告
2020/01/19
本次公開招租的標的物3宗,計建筑面積94.65平方米,為即將到期的在租房產,基本情況如下:
序號 |
房產坐落地址 |
建筑面積(㎡) |
規劃 |
單價 (元/月*㎡) |
招租底價 (元/年) |
租賃 |
競價保證金(元) |
產權 情況 |
原租期屆滿日期 |
1 |
高盈里高盈公寓1幢105室 |
40.8 |
非居住 |
85 |
41600 |
3 |
12500 |
有 |
2020.4.15 |
2 |
高盈里高盈公寓1幢111室 |
31.16 |
非居住 |
85 |
31800 |
3 |
3600 |
有 |
2020.4.15 |
3 |
高盈里高盈公寓9.10幢一層10室 |
22.69 |
非居住 |
40 |
10900 |
3 |
3300 |
有 |
2020.4.30 |
一、本次公開招租項目已經溫州市房地產公司經理辦公會議決議通過。
二、本次公開招租項目的租金價格經中介機構評估,并報經市城投集團備案。
三、承租人條件
(一)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良好的財務狀況和支付能力。
(二)為自然人的,自然人應當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三)為企業法人的,法人代表或股東之一要為合同履約承擔連帶擔保責任。
(四)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四、公開招租相關事項
(一)租金確定和支付方式:以不低于招租底價的競價最高報價為首年租金,第二年開始每年租金在上一年的基礎上逐年遞增3%,并在上一年度租金到期的15天前付清,租金一年一付,先付后用。
(二)履約保證金及支付方式:承租人支付首年租金的30%作為履約保證金(取整數),在簽訂《房產租賃合同》前付清;租賃合同終止,承租人結清各項費用、騰空房產并經出租人查驗各項設施完整無損后無息退還。
(三)其它費用: 租賃房產水、電等報裝及相關費用由承租人自行解決;租賃期間的物業管理費、水電費以及租賃房產(含附屬配套設備、設施)的日常維護修繕等相關費用,須承租人自行負責,出租人不承擔相應的責任。
(四)意向承租人報名參加競價之前,須查詢和實地踏勘了解標的物的現狀情況、權證情況、房屋建筑工程項目相關審批文件資料以及周邊環境等,就標的物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和使用風險已作充分了解和預見。
(五)招租標的物交付,以移交時的租賃房產現場現狀為準(即原承租人騰空后,移交使用時的租賃房產現場現狀),就標的物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漏水、墻地面開裂、門窗損壞、設備設施損壞缺失等)和使用風險,須承租人自行修繕、彌補,承擔;出租人不參與處理承租人與小區業主、業委會、物業等關系,由承租人自行解決處理,并履行小區物業及業委會的管理公約;相關風險承租人參與競價時請做充分考慮,并保證不會以此為由向出租人提出任何主張。
(六) 承租人須按照規劃設計用途,合法經營,不得將標的物用于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并自行辦理工商、消防等經營事務涉及的相關審批手續,出租人對承租人能否獲得相關部門的審批不作任何承諾或保證,一切手續由承租人自行辦理。
(七)租賃期間,租賃房產不得轉租。租賃期限屆滿,如出租人仍要對外出租的,承租人無優先承租權。
(八)本次招租項目公告期即日起至2020年2月1日16時止,意向承租人(含原承租人)須在公告期內到百里西路工會大廈B幢3樓02室辦理報名相關手續及繳納競價保證金。
公告期內產生意向承租人(含原承租人)的,意向承租人于2020 年2月2日下午15:00時參加由出租方組織的增價式競價會,價高者得(如對應標的物只有1名意向承租人參加競價的,可按不低于招租底價的報價),并簽訂《招租成交確認書》。
1、標的物由原承租人競得的:
原承租人要在競得成交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簽訂《房屋租賃合同》,并于新租賃合同履行15天前繳清首年租金及履約保證金,租金從原合同屆滿次日開始計算,競價保證金沖抵租金和履約保證金。
2、標的物由其他意向人競得的:
(1)原承租人要在原租期屆滿日前騰空并向出租人交還租賃房產,并結清相關費用。若逾期騰空交還合格租賃房產的,按原《房產租賃合同》約定條款執行。
(2)競得人要在收到《租賃房產移交通知書》的7個工作日內簽訂《房產租賃合同》,繳清首年租金及履約保證金,并辦理房屋移交手續,租期從簽訂《房產租賃合同》后的次日開始計算。
五、本公告未盡事宜,在《招租須知》、《招租成交確認書》和《租賃合同》中明確。
如認為本租賃項目有違反租賃管理辦法及其他國有資產管理相關規定的情形,請向紀檢監察部門投訴。
業務聯系電話:89992197 紀檢監察電話:89992170
溫州市房地產公司
2020年1月19日